????公共體育健身設施一直以來都很受市民的歡迎,但筆者曾見過好幾處體育設施的選址并不科學,市民使用設施既不方便也不安全。比如,藤縣有一處體育設施是建在體育場旁的空地,這里雖然方便市民使用,但走近一看才發現地上全是碎磚,市民在使用吊桿或滾輪時一旦落地,很可能造成人身傷害。還有市區大塘公交車站后小游園的設施,建在一片泥地上,雨天經常積水,不方便市民雨后使用。
????如何讓體育設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,為其合理選址是有關部門應該思考的問題。筆者覺得有以下兩方面因素要考慮:
????首先要考慮安全因素。場地是否平整是保障體育設施使用安全的前提,在建設體育設施前,應當將選址所在地進行平整硬化,消除不安全因素。其次要考慮受眾范圍。有些地段雖然有許多住宅小區,是人群聚居之地,但附近居民不是出租屋就是加工作坊,并沒有多少人注重體育鍛煉的問題,體育設施的作用便得不到發揮。也有些地段居民雖然偏向老齡化,有使用體育設施的需求,但體育設施所在地“不就腳”(行程較遠或不方便走到),行動遲緩的老人們便可能放棄使用體育設施。 |